石彦文财稅小白实战课财务会计实操课学习笔记
100_问题五十二:自然人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,应取得什么作为个人所得
101_问题五十三:老师参加高考监考收到监考费,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
102_问题五十四: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与房产,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
103_问题五十五:企业邀请专家来开展学术交流,并向其发放交通补贴,
104_问题五十六:非居民个人在境内停留不足24小时的,是否需要计入
105_问题五十七:个人技术入股企业递延纳税期间,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
106_问题五十八: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,超过当年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
107_问题五十九:2021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,还用办理
108_问题六十: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自然人,在公司任职,能按工资薪金
109_问题六十一: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,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除,
10_食堂发票问题2
110_问题六十二:单位老员工推荐新员工入职(该行为不属于其日常工作
111_问题六十三:新税法中,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按月代扣代缴的时候两个
112_问题六十四:个人所得税《纳税记录》可以委托其他人开具吗?
113_问题六十五:企业组织职工疗养(去某地旅游)是否缴纳个税?
114_问题六十六:离退休人员取得原单位发放的奖金及补贴,如何缴纳个
115_问题六十七:个人参加其他公司的座谈会取得的礼品收入,需要缴纳
116_问题六十八:劳动合同到期后,不再续聘所发放的补偿金如何缴纳个